2012年6月29日上午,我校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暨警示教育会在南区综合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新提拔任用及岗位调整的14名处级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校纪委书记李俊杰同志、校纪委副书记冯强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上,李俊杰同志首先介绍了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通报了近期河南省高校发生的违规违纪案件,并就其中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希望各位新提拔任用及岗位调整的干部能从典型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勤政廉政。同时,李俊杰同志从“加强学习,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提高素质,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纪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于律己,勤政廉政”等四个方面向与会同志提出了要求。
最后,李俊杰同志强调指出,处级干部在学校事业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本单位贯彻落实学校决策的实际执行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其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学校奋斗目标能否圆满实现。在前不久召开的党总支书记培训班上,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我校校处级干部办学兴校能力,谢书记再次强调了要树立三种精神,强化三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践行一个价值理念。这就要求我们每一名校处级干部一定要在学习提高、谋划工作、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开拓创新等五种能力上下功夫,把个人理念融入到学校事业的发展中,自觉地把个人的荣辱与学校的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在成就事业中显示自己的本领,在推进学校事业发展中融入自己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创造性地做好自己的工作,进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纪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