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防范领导人员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廉洁风险,中原工学院党委制定下发《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备案工作暂行规定》,对干预重大事项“打招呼”行为“亮剑”。
该规定约束对象覆盖了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将干部选任、职工招聘、招生录取、职称评审、工程建设、修缮维修、服务外包、招标采购、资金拨付、执纪执法等高校重点敏感事项全部纳入约束范围。“插手干预”情形不但包括领导人员直接过问说情,还包括领导人员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向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打听、索取保密资料,或介绍、请托,以求得到关照,影响重大事项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的行为。
该规定不仅要求对插手干预的领导干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而且对未如实记录备案的被干预人也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为解决登记备案人的后顾之忧,该规定设置了专门的保护条款: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提供记录备案信息。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每年会对各部门记录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领导干部规范使用权力的监督。(李树华 刘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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