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日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制度执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研究生招生考试是为国选拔人才的全国性考试,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各级领导干部、所有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接受任何人的请托,不得接受任何人的礼品礼金,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形式打探、泄露命题人信息,要求或指令命题人泄露试题内容。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招生考试工作流程,及时堵塞漏洞,防范廉洁和保密风险,加强对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各环节的有效监控,做到相互监督,有据可查,责任可究。要加强业务培训。对参与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包含政策、业务、纪律、保密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使其明确相关责任义务,熟悉相关流程,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做到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通知》强调,命题教师不得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补习班以及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不得接受任何有关考试内容方面的咨询。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本次研究生的不得参与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对工作不力并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