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豫发〔2014〕14号)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报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体措施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豫高发〔2014〕30号)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贯彻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和服务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实现预防和治理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做好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为学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学校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保障;坚持标本兼治,实现惩防并举。
(三)工作目标
至2017年,不断完善具有我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学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纪委要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监督责任。
二、工作举措
坚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注重预防,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一)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要坚持领导带头,突出重点,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要切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整风精神,坚持真抓实做,集中解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来制约学校改革和发展的矛盾障碍,着力解决广大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以务实重效的工作作风推动学校发展。三是党政领导要认真执行《中原工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四是要以“好服务、优质量、高效率”为目标,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五是要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精简会议,遵守办文制度,推行无纸化办公,公务接待一律从俭。六是校领导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七是要认真开展行风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行风评议,将办学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教师教学、学生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自查自纠自评工作等情况作为评议的重点。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党政工作计划,同行政、教学等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要求、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书记、院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涉及到有关人、财、物的信访件,书记、院长要具体过问,具体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和联系院(部)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院(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学校党委和纪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及任务进行分解,推进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中原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学校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干部培训、师德师风教育、学风教育相结合,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
一要把学习党纪条规及有关反腐倡廉理论列入校、院(部)两级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拒腐能力。二要认真执行“三项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重点做好对调任岗位或新提拔中层干部的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做好对工作中发现问题或苗头而进行的诫勉谈话,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案件。三要实施典型教育。既要积极宣传先进事迹,号召大家学习,又要通过召开违法违纪案件通报会,向党员干部通报省内外高校发生的典型案例,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四)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中原工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中原工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加大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健全民主决策体制机制,落实民主监督制度,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力争使重大决策更加民主、科学。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要注重把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进行固化,建立靠制度保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修订完善校领导联系院(部)制度、值班制度、接待日制度,修订完善校领导联系专家、教授、民主党派、老干部以及校领导听课制度,修订《中原工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中原工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制定《中原工学院派往信息商务学院干部管理办法》,丰富和完善我校的制度体系。
(五)抓好“三项监督”,规范工作行为
一是要抓牢日常监督。对于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重大经济活动,学校要按照《中原工学院招标办法》和《中原工学院招标管理和监督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按规定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在招生过程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监察工作规定,成立招生监察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对与教职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如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绩效工资改革、教师生活区建设和住房分配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二是要抓好专项监督。在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过程中,纪委要做到全过程监督。要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三是要抓实审计监督。要认真开展对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六)坚持惩前毖后,做到治病救人
学校要本着“惩前瑟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惩治腐败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和个人态度,按照组织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组织保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新体制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领导高度重视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清晰明确
校党委书记、院长是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校级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校级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还负有指导、督促和检查责任。
各直属部门党政一把手是其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直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本级领导班子的责任内容,积极主动协助党政一把手将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根据分工情况,组织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狠抓工作落实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的要求,学校纪委要协助学校党委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各项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
中共中原工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11日
中原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4年10月11印发